| [0]高新区低碳科技岛草坪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低碳科技岛草坪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高新区低碳科技岛草坪工程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2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2月27日 | |||
| 工程类型 | 园林绿化 | |||||
| 公告信息 | 高新区低碳科技岛草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新区低碳科技岛草坪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新区低碳科技岛草坪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新区低碳科技岛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高新区低碳科技岛草坪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向地块内30米满铺百慕大草坪,追播黑麦草籽约100757平方米;1:3点播百慕大草坪,追播黑麦草籽约210838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451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场地平整、草坪铺种、草籽撒播、垃圾清理、日常养护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三类或以上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36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养护工程除外)。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标书代写 自2024年2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8时30分至2026年2月27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6年3月13日13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9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包括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9.7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8本工程项目负责****住建局核发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为准。项目负责人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12-****3393。 9.9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绿化养护工程的,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10. 其他说明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7日 12.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高新区 联系人:蔡峻瑜 电话:0512-****75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达海路27号三楼 联系人:俞静、顾晓东 电话:0512-****2227 监管单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电话:0512-****8859 13.友情提示1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交易中心****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13.2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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