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008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4〕84号、普发改投〔2025〕78号、普发改投〔2025〕97号文批准项目建设,并经我局以沪普规划**选预〔2025〕36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 (2025)BA310********1045 )。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6)DA31010 ****600099)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府村路(桃浦路-**路)道路**工程(第一段:桃浦路-规划广至北路)。
二、建设项目位置:**区真如镇街道、**路街道,西起桃浦路、**规划广至**。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54193.78平方米,其中:地表用地面积约53688. 00平方米,地上空间用地面积505. 7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工程。
六、建设规模:府村路道路全长1282. 00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40米; **路道路长89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曹杨路道路长111. 92米,道路红线宽度42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府村路(桃浦路-**路)道路**工程(第一段:桃浦路-规划广至北路)工程设计方案。
府村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标准横断面为6.25米(人行道 )+3.5米(非机动车道)+1.5米(侧分带)+7.5米(机动车道)+2.5米(中分带)+7.5米(机动车道)+1.5米(侧分带)+3.5米(非机动车道)+6.25米(人行道)=40米(规划红线); 府村路(真华南路-K1+318)标准横断面为4米(人行道 )+16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24米(规划红线 )。
**路标准断面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20米(规划红线 );
曹杨路道路改造衔接现状曹杨路,断面为5. 75米(人行道)+2. 69米(非机动车道 )+0.55米(侧分带 )+8. 74米(机动车道)+0.5米( 中央分隔栏 )+7.84米(机动车道)+0.51米(侧分带 )+2. 85米(非机动车道 )+5.29米(人行道)+3. 07米(绿化带 )+1. 19米人行道=38. 98米( 实施宽度,具体以实测为准)。
2、原则同意府村路(桃浦路-**路)道路**工程(第一段:桃浦路-规划广至北路)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 ),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桥梁梁底标高、桥下净空等需满足水务部门要求。
5、请进一步征询生态环境 、建委 、交通 、交警 、绿化、市容 、水务 、铁路 、轨交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6、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 、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 、市政道路 、街巷)挖掘 、绿化翻新(修建步道)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机关提出申请。
****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