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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2 10: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农机车辆报废拆解建设项目、****活性炭厂新型环保净水剂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开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服务窗口。****农机车辆报废拆解建设项目、****活性炭厂新型环保净水剂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5日。
电 话:0396--****399
通讯地址:****花园街道**湖大道和盘古大道交****服务大厅(463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上述2个项目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项目名单:****农机车辆报废拆解建设项目、****活性炭厂新型环保净水剂颗粒生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