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炜赋大厦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8001 | 标段名称 | 炜赋大厦景观绿化工程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炜赋大厦项目(项目名称)炜赋大厦景观绿化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008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炜赋大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通开发行审备(2021)2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炜赋大厦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炜赋大厦景观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星湖大道北、通盛大道西惠泽路。
2.3 建设内容:炜赋大厦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室外道路铺装、主入口水景及景墙、屋面户外地板铺装、屋外景观绿化水景景墙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2.4 质量要求: 合格 。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绿化二级养护一年。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约500万元 。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炜赋大厦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室外道路铺装、主入口水景及景墙、屋面户外地板铺装、屋外景观绿化水景景墙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t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0 ****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 年以上工作经历 ;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模划分及人员配置标准》要求配备到位。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t3.4.1□企业 t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如为单独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为总承包项目合同范围内包含的绿化工程,仅认可****工程部分,投标人除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外,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绿化规模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工程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如为绿化工程分包工程,须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分包合同和绿化验收证明。
①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如为分包业绩,上述建设单位可为总包单位。
②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并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提供相关作证材料,业绩认定归属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④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业绩确认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需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
3.5 本工程□接受t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 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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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信用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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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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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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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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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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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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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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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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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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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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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委托书 (如有) |
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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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 |
具备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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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 年以上工作经历 ;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职称证书;2、毕业证书;3、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格式见附件);4、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注: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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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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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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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如为单独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为总承包项目合同范围内包含的绿化工程,仅认可****工程部分,投标人除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外,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绿化规模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工程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如为绿化工程分包工程,须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分包合同和绿化验收证明。 ①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如为分包业绩,上述建设单位可为总包单位。 ②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并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提供相关作证材料,业绩认定归属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④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业绩确认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需从**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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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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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标书代写 |
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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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 (2****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银行或其具有开****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保函须符合招标人要求,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保函格式《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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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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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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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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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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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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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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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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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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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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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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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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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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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4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4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三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标书代写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18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22家,合计数量不少于 40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被评审作无效标处理,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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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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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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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t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4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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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标书代写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标书代写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84% 。标书代写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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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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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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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4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9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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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园林绿化类信用得分* 6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园林绿化类信用得分为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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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2月 13 日至2026年 3 月 6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3 月 6 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招标人 地址 |
**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南路156****广场A座22楼2202室 |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杨伟 |
| 电 话 |
0513-****9979 |
电 话 |
189****6209 |
| 传 真 |
/ |
项目负责人 |
杨伟 |
| 邮编 |
/ |
传 真 |
0513-****8770 |
| 电子邮箱 |
/ |
邮 编 |
/ |
| 电子邮箱 |
****@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开发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5567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