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时光福地商业特色街项目位于世纪大道与安成路**东南角,用地面积共12061.7平方米(约18.09亩),目前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40181出让[2018]21号)中补充条款约定“受让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巢规设[2018]第22号)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规划建设。项目建成后,****展示中心外,其余的房屋须自持不少于整个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70%;该宗地须自持的房屋,受让人须在8年内自持(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规划局****房产局、****管理局在批准的规划方案中明确”。经核算,该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2059.59平方米,其中8448.08平方米由企业自持,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相关要求。
依据****规划局、******管理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商业办公用房调结构去库存的实施意见》(合自然资规发〔2025〕61号)相关文件,**市****公司申请调整地块商业面积自持比例,将自持的2-2#、2-5#、3-1#、3-2#、3-3#、3-7#、5-1#、5-2#、6-1#、8#的601、604、605调整为可售,总建筑面积为4090.03平方米,土地用途仍为商业用地;减持后自持的2-1#、2-3#、7-1#、7-2#、6-2#、3-5#、3-6#总建筑面积为3620.3平方米,占原约定自持建筑面积的比例为42.85%,符合合自然资规发〔2025〕61号文件关于“调整后自持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原自持建筑面积的40%”的要求。
以2025年11月24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土地面积为4159.37平方米,拟调整前土地评估单价为2072.3元/平方米,总地价861.9463万元;拟调整后土地评估单价为2746.5元/平方米,总地价1142.371万元。经测算,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为280.4247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若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张玉凤,电话:****1292)。
特此公示。
****规划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