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至**高速公路**(海子)至**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A2项目部)建设需要,确需使****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2个乡镇4****委员会27.7475公顷土地作为临时施工用地。中****工程局有限公司宜昭高速公路(川滇界至**海子)施工总承包部2019年12月1日向****规划局提起临时用地使用申请,并提交临时用地审批资料。经****规划局审核,该临时用地申请资料齐全,符合临时用地审批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22日下发临时用地批复。
目前该临时用地地块14-22等48个地块26.7323公顷土地已使用完毕。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中****工程局有限公司宜昭高速公路(川滇界至**海子)施工总承包部现已完成**至**高速公路**(海子)至**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A2项目部地块14-22等48个地块)土地复垦工作,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申请。2025年5月23日,我局******规划局、****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行业专家、村集体代表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勘查、资料核查,经验收组论证和踏勘审核,提出了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2026年1月16日,验收组再次进行了现场勘查、资料核查,经验收组论证和踏勘审核,一致同意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现将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15日。
如对上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闵仲东,联系电话:0870-****006
附件:**至**高速公路**(海子)至**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A2项目部地块14-22等48个地块)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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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附件:**至**高速公路**(海子)至**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A2项目部地块14-22等48个地块)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