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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鑫凯(**)****公司年回收利用5万吨含油金属碎屑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鑫凯(**)****公司年回收利用5万吨含油金属碎屑项目
地点:**市**区东韶大道22号(华南装备园)**液压件装备园10号厂房
建设单位:鑫凯(**)****公司
环评批复文号:韶环装备审[2024]10号
验收报告完成时间:2026年2月13日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20日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0****5380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鑫凯验收 链接: https://pan.**.com/s/17rt36Z8AejBP9yD14LTMJApwd=XGYS 提取码: XGYS
1、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稿)
2、验收意见(公示稿)
鑫凯(**)****公司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