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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由于市政规划原因,修建夹河街西**路段需占用********处理站所在位置。综合考虑后,********处理站,并**一座处理能力为5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的处理能力提升、位置变化、部分污水处理工艺发生了变化。
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建设项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发生变动的,且经确定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范围的,排污单位(建设单位)参照本要求编制《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为此,****编制了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与原环评报告及审核意见等文件共同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现对本变动分析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联系电话:0516-****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