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顺庆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南****停车场建设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

补遗书

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实施的南****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已上网,现就有关内容补遗如下:

1.现补充上传PDF版图纸,投标人请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3.2现变更为:“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工程款支付约定:按月付款,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5%,工程款支付额累计达到合同价的 85%时应暂停拨付资金,待工程造价单位作出结算审核认**论后,除留工程审定金额的 3%作为质保金外,余款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变更导致新增工程不得拨付进度款,待工程造价单位作出结算审核认**论后按合同约定支付。(2)设计费支付约定:1.签约款支付 合同暂定金额的 20%;2.完成需送审主体施工图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通过发包人审查与认可,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 60%;3.完成专项设计施工图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并通过发包人审查与认可,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 80%;4.工程竣工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最终设计费的 95%。5.结算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最终设计费的 5%。若项目分期分批次实施开展工作,按分期的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对应的设计费。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 按通用条款执行支付违约金。其余内容不变。

3、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2026年2月13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13
招标公告
南充顺庆区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