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溪西镇山头村整村环境整治风貌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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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溪西镇山头村整村环境整治风貌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3

****受****的委托,拟对**县溪西镇山头村整村环境整治风貌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溪西镇山头村整村环境整治风貌提升工程(一期)****改革局备案(项目投资代码:2602-445224-04-01-880950),项目所需资金除社会资金外,不足部分由****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主要建设内容为:村道改造提升面积约13114平方米,村庄公共空间改造面积约36746平方米,村庄环境整治面积约40933平方米。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061,800.00元。其中施工费25,074,000.00元。设计费987,800.00元。

3.计划施工工期:总工期7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1个月,施工工期为6个月。

4.招标范围:主要为**县溪西镇山头村整村环境整治风貌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相关配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设计方派出;

(2)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取得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公司的员工[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截图,投****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四、资格审查形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形式为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于2026年02月14日至2026年02月27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在****(地址:**市**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独立提交)(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封面须有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费及相关资料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0日9:3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地址:**市**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发布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溪西镇山头村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85****644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663-****777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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