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学生公寓综合体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CYFW2026(G) 021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校区学生公寓综合体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校区学生公寓综合体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岗区保健路123号****校区东侧**校区用地内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公寓2栋,**建筑面积32030平方米,其中:公寓A栋13370平方米,公寓B栋14660平方米,地下面积总计40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包括:报批管理、设计管理、监理管理、施工单位管理和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等)、招标采购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具体已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质保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项目管理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总价:939600 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www.****.cn/)。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01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 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及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4.2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登录采购平台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潜在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采购平台仅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检查);采购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今后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即可。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可参与采购平台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经审核符合本招标项目资格条件的,可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3 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 903 3175,(工作日9:00-12:00,13:30-17:00)。采购平台将确保潜在投标人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采购平台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潜在投标人主动与采购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其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采购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13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市群力新区**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暂定为2026年03月06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市群力新区**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13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群力新区**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其他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9.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9.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5本项目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登录www.****.com/,进入下载专区,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下载“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下载“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非联合体投标适用)2017.****.”版本,投标承诺下载“投标人承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适用) 2019.****.06”版本))。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9.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联系。
9.7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8已承揽“****新校区学生公寓综合体项目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不可同时承揽本项目工作内容。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岗区保健路157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451-****137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189****4703(招标二部)
电子邮件:****@163.com
日期:2026年 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