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龙门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南昆山神鹰石升级改造项目)的批后公告

审批
广东-惠州-龙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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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南**神鹰石升级改造项目)》的批后公告
2026-02-13 16:44

《**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南**神鹰石升级改造项目)》******局批准同意。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原因

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为解决该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且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中未落实相**镇建设用地导致项目无法落地的问题,本次拟通过“情形二”,置换原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出0.2695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南**神鹰石升级改造项目的用地需求,以完善南**国家森林公园密子湖景区交通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景区综合竞争力。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方案涉及3个调入地块,地块编号****,面积0.2695公顷,位于**县南**国家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密子湖景区**佛坳山门附近;涉及1个调出地块,编号WTC01,面积0.2695公顷,****社区北侧。

调入地块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均在生态保护红线和**南**国家森林自然公园保护地范围内,该项目属于《自然**部生态环境部 ****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第5种情形,即“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政府关于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并取得了林业主管部门同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入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等各类限制性因素,符合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的管控要求。

南**神鹰石升级改造项目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属于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属于《******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用地准入目录(试行)》的第6种情形,即“绿地与开敞空间,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政府已出具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认定意见,落实后调入地块规划用途均为城镇建设用地,**县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0.2695公顷,用于支持南**神鹰石升级改造项目,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外已落实规模未超过规划新**镇建设用地的20%,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

四、批准机关:******局

五、批准日期:2026年2月12日

六、公告方式:

****政府信息公**台:******局、****管委会网站。

(二)现场公告:****管委会宣传公告栏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落****规划局部图.pdf

2.落****规划局部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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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联系股室:规划建设办;联系电话:0752-****389)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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