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审批
陕西-西安-新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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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
****医院****医院)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市环辐批复〔2026〕A023号

****医院****医院):

你单位《关于重新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市人医字〔2026〕3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拟申请新增核技术利用活动的种类和范围符合市环批复〔2024〕83号要求与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000230)要求一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证发放条件,我局同意向你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单位名称:****医院****医院)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204372R

(三)单位地址: **省**市新****路21号

(四)法定代表人:石胜彬

(五)证件号码:************

(六)联系人:杨建伟

(七)联系电话:************

(八)许可项目: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二、许可项目内容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序号 装置名称 类型 数量 备注

1

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

Ⅱ类

1台

新增(航天院区)

2

医用X射线装置

Ⅲ类

1台

新增(航天院区)

3

医用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装置

Ⅲ类

1台

新增(航天院区)

4

医用X射线装置

Ⅱ类

4台

延续使用

5

医用X射线装置

Ⅲ类

37台

延续使用

三、许可证编号

****

四、许可证期限

本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06月24日

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

(一)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按要求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二)严格按照****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的通知》(陕环办发〔2018〕29号),逐项落实相关制度和防护措施。

(三)加强射线装置工作场所环境管理,定期对工作场所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定期检查辐射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的完好性。每年1月31日前,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第18号令)第12条要求,将你单位上年度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报送我局,并上传至**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四)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连续有效的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五)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二条及第十四条所列情形(许可证重新申请、延续、注销等)之一时,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时,应当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许可证延期申请资料。

六、****环境局**分局、航天分局、**分局,**市****支队对你单位辐射安全及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生态环境局****支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