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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规定,符明江于2026年02月11日向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现场继承),我机构拟为符明江因继承其儿子王育增的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3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27885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市房权证五字第WZS****663号 |
王育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469****00020GB00014F****0081 |
**省**市****人大****公司住宅楼-606 |
符明江现场继承其儿子王育增 |
公告单位:**市自****建设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