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大湖溪水及其支流治理项目二期)(一标段)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大湖溪水及其支流治理项目二期)(一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2月12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2月12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工程施工-河道和堤防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1、**大河****公司; 2、******公司; 3、**省****公司; 4、****。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四位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2月12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9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省****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大河****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04%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12个月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郭海荣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04290)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 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省****公司 |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0.85%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12个月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柯宁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61********10697)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省****公司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 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大河****公司 |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1.42%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12个月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黄伟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31********08062)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大河****公司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 业绩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1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2-****334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2-****416 | |||||||||||||||||||||||||
| 联系地址 | **市**区龙丰街道上排永联路六横巷1号政府3号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2月14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2月25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18)。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3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6-02-12
公示开始时间:2026-02-14
公示结束时间:2026-02-25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