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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县大豆、****基地项目EPC
原项目编号:2026DFWGZ00177
原公告日期:2026-02-12
关于**县大豆、****基地项目EPC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县大豆、****基地项目EPC(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文件P46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异常投标情形修改为:“1.法律法规规定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标书代写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标书代写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标书代写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标书代写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标书代写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投标文件异常一致:1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暗标)部分雷同率达到30%及以上的,2与同一项目(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3清单编制人员身份证号一致,4其他异常一致情形;标书代写
3.投标活动异常关联:1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2其他异常关联情形;标书代写
4.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
招标人:****
电话:199****7799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0551-****1482、199****7738、139****0189
日期: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