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集团云主机及**全防护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集团云主机及**全防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一、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到“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现延期到“2026年3月11日9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26年2月17日17:30”,现延期到“2026年3月1日17:3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现延期到“2026年3月11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6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和投标有效期一致。标书代写
二、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第二项技术参数要求“主机安全”中:“3.提供已加固的****控制中心寄宿环境,****中心自身安全;****中心****中心;****中心多升级负载均衡,****中心在集中升级时不会出现性能瓶颈;7.支持对应用程序配置允许、监控、阻止动作,以及其他应用程序相应的控制动作;支持对应用程序名、应用程序路径、例外应用程序路径设置。”经我公司市场调研,该两项参数仅有一家单位的产品能满足,针对性较强。建议:删除此项参数要求。
答:该两条参数所要求的相关功能是主机安全产品的基本性能,经调研当前国内主流网络安全厂商均有相关产品能满足以上性能要求,故不予修改,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2.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第二项技术参数要求“下一代防火墙”疑问如下:
(1)“下一代防火墙”参数要求中“2.虚机形态软件产品,至少支持XEN、KVM、Hyper-V、VMWARE四种虚机监视器,兼容基于以上虚机搭建的私有云平台”。我公司质疑理由如下:一是该参数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和排他性。从当前云防火墙及虚拟化安全产品的主流技术路线来看,云防火墙通常基于**全管理平台的虚拟化架构或云平台接口进行适配,业界普遍采用对主流虚拟化技术进行重点支持,而非同时、完整支持多种异构虚机监视器。上述参数要求产品必须同时支持 XEN、KVM、Hyper-V、VMware四种虚拟化底层,显著高于行业通行做法,客观上排除了大量在安全能力、稳定性和实际应用中已成熟落地的合规产品,存在缩小潜在供应商范围的情形。二是与实际使用场景和采购需求不匹配。根据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并未明确本项目私有云环境中同时部署和混合使用上述四类虚机监视器的实际需求。若采购环境并非多虚拟化平台并存,上述要求明显超出项目实际使用需要。三是该参数以虚拟化底层类型作为硬性准入条件,而非围绕云防火墙应具备的核心安全能力和实际防护效果进行设置,属于以实现路径替代功能要求,易造成事实上的产品指向性。建议:将该参数调整为原则性描述,如“支持主流虚拟化平台或能够满足本项目实际云平台架构部署要求”,避免对具体虚机监视器类型和数量作出刚性限定。
答:招标文件要求至少支持XEN、KVM、Hyper-V、VMware四种虚机监视器,是云防火墙产品适配云环境的基本能力体现。本项目面向云环境建设,兼顾现有系统兼容性与未来扩展灵活性,要求产品具备这一能力,是基于项目全生命周期运维需求设定的合理标准,故不予更改,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2)“下一代防火墙”参数要求中“5.通过地理位置显示威胁攻击源,威胁信息包括主机操作系统和浏览器,活跃状态,以及威胁信息统计。”我公司质疑理由如下:一是参数内容偏离云防火墙核心功能定位。防火墙的核心功能在于云环境下的访问控制、流量管控和威胁阻断。攻击源地理位置、操作系统、浏览器类型等信息,通常依赖外部威胁情报、结合终端安全或推断分析结果,属于安全分析或态势感知类能力,并非云防火墙产品的基础或必要功能。将此类展示性能力作为刚性参数,容易导致投标人通过形式化实现满足参数要求,而非提升实际安全防护效果。二是技术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在云环境和复杂网络条件下,攻击源往往经过多级代理、NAT或云**调度,直接、准确识别攻击源操作系统及浏览器类型在技术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该类信息作为明确参数要求,缺乏稳定的技术可行性基础。建议:将该条款调整为“支持对威胁事件进行可视化分析和统计展示”,不对具体展示字段作强制限定。
答:该参数设定基于云环境建设的安全防护需求,故不予更改,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第二项技术参数要求“日志审计”中“3.内容审计日志:支持记录与被管理设备网络行为有关的事件,包括URL、IM、发帖、EMAIL、FTP等;4.支持IPv6的会话日志、NAT、PBR、SLB等。”我公司质疑理由如下:一是内容审计参数超出日志审计产品的合理边界。日志审计产品通常以设备运行日志、访问日志、会话日志和安全事件日志为核心,重点在于审计留痕和合规分析。URL、IM、发帖、EMAIL 等内容审计能力,属于上网行为管理或内容安全审计产品的典型功能,需要对应用层内容进行深度解析,已明显超出日志审计产品的通行技术范畴。将该类能力强制纳入日志审计参数,容易形成对特定产品形态的指向性要求。二是IPv6参数中部分功能与日志审计产品属性不符。NAT、PBR、SLB 等功能本质上属于网络转发或负载均衡设备的能力,而非日志审计系统自身应具备的功能。日志审计产品合理的IPv6要求应为:支持对IPv6网络环境下相关日志的采集、解析和审计,而非要求具备网络设备级别的功能模块。三是不符合“功能适配、职责清晰”的采购原则。上述参数混合了日志审计、上网行为管理及网络设备功能,导致产品边界模糊,增加不必要的准入门槛,不利于公平竞争。基于上述原因,建议:1.将“内容审计日志”相关要求调整为“支持对网络访问、会话及安全事件日志进行审计和留痕”;2.将IPv6要求明确为“支持IPv6环境下的日志采集、存储与审计分析”,不再限定NAT、PBR、SLB等非审计类功能。
答:内容审计日志的要求是为了实现全维度网络行为的审计留痕、合规校验与风险追溯,“支持IPv6的会话日志、NAT、PBR、SLB等”是指产品需支持对IPv6网络环境下,搭载NAT、PBR、SLB功能的网络设备所产生的相关会话日志进行采集、解析、审计与关联分析,故均不予更改,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第二项技术参数要求“Web应用防火墙”中“2.支持各类拒绝服务攻击,包括:Ping of Death、Teardrop、IP分片、Land、ICMP大包、WinNuke等;8.可以对URL扫描目录深度、链接总数、文件数进行限制;9.支持细粒度的HTTP命令级访问控制策略,可以根据客户端IP、HTTP方法、HTTP头部名称、HTTP内容类型、HTTP协议版本、URI路径等进行访问控制;10.支持报表,提供安全风险概览、站点风险详情、攻击类型详情、站点篡改分析、站点访问量、网络层攻击汇总、系统运行状况等多维度报表模板,支持用户自定义报表。”我公司质疑理由如下:一是针对参数2,此类攻击防御多为网络层基础防护能力,在现代WAF中已属于通用功能,无需逐一列举。详细列举易造成理解歧义,且可能遗漏其他类型攻击,建议:以概括性描述替代或删除该技术要求。二是针对参数8、9、10,参数更偏向于Web漏洞扫描或安全运维管理工具范畴,非WAF核心防护功能,纳入强制要求缺乏必要性。将该类能力强制纳入Web应用防火墙参数,容易形成对特定产品形态的指向性要求。建议:删除该技术要求。
答:参数2列举的各类拒绝服务攻击,是网络层拒绝服务攻击的典型类别,属于网络环境中高发且需重点防御的攻击方式;参数8的URL扫描限制是阻断自动化爬虫攻击、防范敏感路径探测的关键手段;参数9的细粒度HTTP命令级访问控制是WAF区别于传统防火墙的核心特征,可实现恶意请求精准拦截;参数10的多维度报表是验证防护效果、优化防护策略的重要支撑,均为行业主流产品通用功能。故均不予更改,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第二项技术参数要求“**全管理平台”中“2.支持异构安全产品统一纳管,要求支持的品牌不低于3种;”我公司认为“品牌”而非“类型”或“协议”的表述,易被理解为对特定厂商体系的绑定。建议修改为:支持通过标准协议或接口集成异构安全产品,实现统一管理。
答:招标文件要求**全管理平台“支持异构安全产品统一纳管,要求支持的品牌不低于3种”,核心目的是保障平台的兼容性与开放性,避免仅能适配单一厂商设备的封闭架构,确保采购后可对接不同品牌的安全产品,满足用户复杂网络环境的异构纳管需求,故不予更改,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中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负责将甲方现有云主机中的所有系统、软件及数据,完整迁移至乙方指定的设备中。并保障迁移后的系统正常运行,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以及数据的安全性。”本次招标需求为云主机及**全防护租赁服务,中标人提供虚拟化硬件设备租赁服务。由于中标人对原有系统、软件及数据的部署情况并不了解,此规定易被理解为对特定厂商体系的绑定。为保障系统可靠运行,建议将此项修改为: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乙方配合甲方将现有云主机中的所有系统、软件及数据,完整迁移至乙方指定的设备中。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中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负责完成现有系统、软件及数据迁移并保障正常运行”,核心目的是确保招标人租务一体化平台、商管平台等核心业务系统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因此中标人作为云服务提供方,承担迁移主导责任,故不予修改,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补充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补充初步评审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云服务业绩,且业绩中体现下列内容之一:云主机(云服务器)、云计算、云存储、云备份、**全、云服务。
四、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业绩证明材料”变更为:“
| 31 |
业绩证明材料 |
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为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验收报告;②合同甲方证明;③对应合同发票及****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2.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备注:(1)如提供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的,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已有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委员会不予认可; (2)如提供合同发票的,对应合同发票中的销售方、购买方须与合同甲方、乙方名称一致,且合同金额及发票金额均须符合业绩金额要求,****委员会不予认可; (3)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委员会不予认可。 |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变更为:“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按规定提交并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依次进行初步评审、技术部分评审、报价部分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 最多可中标段数量 |
/ |
|
| 2 |
分值构成(100分) |
(1)技术部分:70分; (2)报价部分:30分。 |
”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标准”变更为:“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 1 |
依法设立 |
合法有效,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颁发单位提供的变更说明 |
提供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应完整地体****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部内容。 |
| 2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3 |
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授权委托书” |
| 4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 |
| 5 |
投标人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信誉要求 |
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委员会通过电子服务系统查询。 |
| 6 |
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 |
| 7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8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下列投标的情形: (1)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 (2)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 (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号码相同。 |
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如不同投标文件以上三项任一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管理部门处理。 |
| 9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或第 1.3.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 |
| 10 |
投标人业绩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11 |
其他要求 |
上述指标中未列出,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 |
”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表”变更为:“
| 技术部分评审表 |
|||
| 序号 |
指标 |
指标描述 |
分值范围 |
| 1 |
投标人业绩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云服务业绩,且业绩内容体现下列内容之一:云主机(云服务器)、云计算、云存储、云备份、**全、云服务,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注: 1.初审业绩满足本项要求的,可计入分数。 2.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业绩不得分。 |
0-9分 |
| 2 |
拟委任人员资格 |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 1.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2.信息安全工程师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 注: 1.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同一人具有多项证书的,仅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1)上述人员对应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为拟委任上述人员交纳自2025年7月(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0-4分 |
| 3 |
投标人资信、认证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管理委员会(简称“认监委”)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0-6分 |
| 4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云相关的或网络安全相关的奖项荣誉,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注: 1.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2.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奖项荣誉不得分。 |
0-6分 |
| 5 |
投标人承诺 |
投标人对所提供租赁产品的技术参数达到或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招标人现有系统、软件及数据迁移等工作要求作出承诺的,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投标人承诺”。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0-3分 |
| 6 |
投标人实力 |
****公司概况、发展历程、业务现状、市场声誉与知名度、核心技术水平、云服务能力、基础设施产品、服务经验与过往履约情况等证明其实力的材料,****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优秀的得6<F≤10分;良好的得2<F≤6分;一般的得0<F≤2分;其他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注:F为投标人实力得分。 |
0-10分 |
| 7 |
产品情况介绍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拟租赁产品的全面介绍,包括云主机、云平台、安全产品等的技术参数、优势特点、功能说明、应用案例及运行稳定性证明等内容。内容应真实、详尽、合理,可附相关证明材料截图或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本项目需求标准,从产品适配性、技术优势、功能完备性、运行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产品介绍内容全面、合理,适配性、功能完备性高,技术优势明显,运行保障能力强,得6<F≤8分; (2)产品介绍内容较为全面、合理,适配性、功能完备性较高,技术优势较明显,运行保障能力较强,得2<F≤6分; (3)产品介绍内容基本全面、合理,适配性、功能完备性、技术优势、运行保障能力一般,得0<F≤2分。 注:F为产品情况介绍得分。 |
0-8分 |
| 8 |
实施方案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部署方案、项目进度计划安排、项目人员组织、项目质量保障措施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管理性高,得6<F≤8分; (2)方案内容较为全面、合理,可管理性较高,得2<F≤6分; (3)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合理,可管理性一般,得0<F≤2分。 注:F为实施方案得分。 |
0-8分 |
| 9 |
云主机迁移方案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云主机迁移方案,****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性高且高度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F≤8分; (2)方案内容较为全面、合理,可行性较高,比较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F≤6分; (3)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0<F≤2分。 注:F为云主机迁移方案得分。 |
0-8分 |
| 10 |
**全防护方案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全防护方案,****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行性高且高度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F≤8分; (2)方案内容较为全面、合理,可行性较高,比较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F≤6分; (3)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0<F≤2分。 注:F为**全防护方案得分。 |
0-8分 |
| 合计 |
0-70分 |
||
”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报价部分评审标准”变更为:“
|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最终投标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取通过初步评审且技术部分得分≥本标段技术部分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初步评审且技术部分得分≥本标段技术部分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a.其中通过初步评审且技术部分得分≥本标段技术部分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取通过初步评审且技术部分得分≥本标段技术部分总分*7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其中通过初步评审且技术部分得分≥本标段技术部分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初步评审且技术部分得分≥本标段技术部分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初步评审且技术部分得分≥本标段技术部分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C值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标书代写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5)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0.5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
0-30分 |
”
6.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服务方案”变更为:“
八.服务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1.拟委任人员资格
2.投标人资信、认证
3.投标人奖项荣誉
4.投标人实力
5.产品情况介绍
6.实施方案
7.云主机迁移方案
8.**全防护方案
”
7.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九.投标业绩”变更为:“
九.投标业绩
(格式仅供参考)
(一)业绩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内容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业绩合同甲方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 初步评审业绩 |
||||||
| 1 |
云主机(云服务器)/云计算/云存储/云备份/**全/云服务 |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
||||
| 技术部分评审业绩 |
||||||
| 1 |
云主机(云服务器)/云计算/云存储/云备份/**全/云服务 |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
||||
(二)业绩证明材料
(建议与上述“(一)业绩表”填写的业绩一一对应提供)
(三)正在履约/已完成证明
项目目前正在履约中/已完成。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合同内容: 云主机(云服务器)/云计算/云存储/云备份/**全/云服务 ;履约情况 。
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合同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中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云主机需部署于**省内”,现删除该要求。
9.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中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云主机需部署于**省内”,现删除该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长**路460号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551-****88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四楼
联 系 人:杨振宇
电 话:0551-****3191、****3192
2026年2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