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广德高速公路江苏段

审批
江苏-南京-高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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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预审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6-02-13
标 题 **至**高速公路**段
文 号 苏自然资预(2026)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至**高速公路**段


苏自然资预〔2026〕5号

******厅关于**至**高速公路

**段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局:

《关于**至**高速公路**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交通项目,拟**高速公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等。项****中心城市作用,带动都市圈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市**区,已纳入经国务院批准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大**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79.5498公顷,其中农用地73.4978公顷(耕地37.7885公顷),建设用地5.3278公顷,未利用地0.7242公顷。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落实补充耕地项目,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做到“占优补优”。

五、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六、该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如报批时压覆重要矿产**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查询。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至**高速公路**段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厅

2026年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建设局。

**** 2026年2月13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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