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征收集体土地预公告

审批
广西-河池-宜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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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征收集体土地预公告
2026-02-10 16:55

****关于****市

**区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征收集体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拟征收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市**区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以项目勘测定界范围为准(详见附件)。

三、拟征收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用途

(一)项目名称:****市**区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用途:公共设施项目用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征地风险评估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拟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拟征收的土地权属、地类、数量、结构、面积,

以及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


息进行调查,并同步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被征****委员会、居民小组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社会风险评估完成后,****政府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财政、农业农村、林业、人力**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五、公告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地上附着物,违反规定实施的,征地时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市**区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用地红线示意图

****

2026年2月1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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