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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滘镇南丫周边堤防排涝工程(堤防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运营中心:
你中心道滘镇南丫周边堤防排涝工程(堤防工程)项目项目建议书及有关资料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道滘镇南丫周边堤防排涝工程(堤防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1-441900-19-01-905217)。
二、建设地点
**市道滘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为道滘镇南丫周边堤防排涝工程(堤防工程),包含了7条堤防:
(1)对现状堤防进行加固:沉力洲围堤防2.12km,公洲围道滘镇段堤防4.92km,沉洲围道滘镇段堤防5.15km。
(2)对现状护岸护脚加固**堤防5.84km(左岸道滘围2.873km,右岸小河九曲围2.967km)。
(3)**堤防为了适配规划用地建设,对南丫排渠未建设段**堤防,长0.223km。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1132.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33.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5.05万元,预备费513.44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道滘镇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由******运营中心组织实施建设。
六、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函的形式告知我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由项目单位按程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连同用地预审(或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意见)、规划选址意见(或不需办理规划选址的意见)报发改部门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该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分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