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本市执行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各医**点医药机构:

2025年11月,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公布了中选结果,将于2月底在本市正式执行。为确保第十一批集采结果在本市平稳执行、有序过渡,使人民群众尽早受益,市药事所将于春节后通过医药采购阳光平台推送第十一批集采中选药品数据信息,****医疗机构积极稳妥开展第十一批集采结果落地相关工作,提前做好采购和执行的准备。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前做好中选药品进院准备工作。原先未采购的中选药品,请各医疗****委员会,简化和加快采购流程,畅通用药渠道。医疗机构应通过中选企业指定的药品配送企业采购中选药品,回款时间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即发票确认)后的次月底。

二、保证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为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使用量原则上不低于同品种上年同期水平。对本市挂网的同通用名其他质量和疗效有保证且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机构可以在优先采购中选药品的前提下选择使用。

三、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请各医疗机构提前对医师和药师做好第十一批集采的政策宣传培训,对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的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确保平稳过渡。

特此提示。

附件:第十一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 药品供应清单(含配送企业)

****

2026年2月1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13
中标通知
上海市关于本市执行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