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拖塘井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市拖塘井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强化湿地1068m,**雨水净化塘1998m,现状水体清淤1500m,新增调蓄水体3834m,新增拦水坝1座,集水井及放空井6座。拖塘井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分别建设**人工强化湿地1068m2(含预沉池280m2,人工强化湿地788m2),**雨水净化塘1998m2,现状水体清淤1500m3,新增调蓄水体3934m3,新增拦水坝1座,集水井及放空井6座(含闸阀)。
项目经理:阮强 湘143********72303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23.51元
大写:贰佰肆拾贰万伍仟柒佰贰拾叁元伍角壹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总日历天数:80 天。
地点: **市拖塘井
方式:包工包料方式
4.付款:(详见正式合同约定)
1、(1)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同金额的10%为预付款,施工期间按施工形象进度付款,进度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审定后,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15日内累计支付到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2、 ①.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中标的工程量详细清单,且结算评审时以此清单单价为准(清单单价以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比例来调整招标清单中的各项单价)。
②.城市道路占用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城市道路占用费按实计算,此费用未包含在此次合同价款中。城市道路占用费采购人另行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由成交供应商代缴至财政指定的账户。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2 月 12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附件:合同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