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16
传真:0535-****116
通讯地址:**市**区**路46号
邮编:2640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年产80吨调味品建设项目 | 高新区 | **** | ****年产80吨调味品的建设项目位于**市高新区**街道**路36号联东U谷A16-2号(原**高新区经三路36号15号厂房102号),租赁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074.5m2,购置绞肉机、炒锅、灌装机、封口机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菌菇酱类、海鲜酱类、香辣酱类等调味品80t。 | 1.大气环境影响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炒制油烟和甲醇燃烧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烟、臭气浓度须满足《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小型”标准限值以及4.3、4.4相关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加强原料贮存、生产管理和设施密闭,每日清洁车间地面和设施设备,喷洒除臭剂,尽可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水环境影响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收集、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混合废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修改单表4三级标准以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 3.声环境影响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重点产噪设备加强减振、隔音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