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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
| 标 题 | **市**区2026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B(2026)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B〔2026〕1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
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呈报的**市**区2026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你区安镇街道的集体农用地7.4290公顷(含耕地2.289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6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你区安镇街道的集体建设用地0.8581公顷征收为国有。
同意将你区国有农用地0.0234公顷、未利用地0.21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8.587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7.452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8.3499公顷。
二、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区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