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2025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宿迁-泗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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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6-02-13
标 题 **县2025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N(2025)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县2025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N〔2025〕9号

****政府关于**县2025年度

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县2025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洪政发〔2025〕45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重岗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2418公顷(耕地0.21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意将位于重岗街道的集体建设用地0.6001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841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2418公顷;征收土地0.8419公顷。

二、你县须落实补充耕地,要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须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29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

****印发 2026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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