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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石桥28号旁绿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安府函〔2026〕70号
****规划局:
《关于收回石桥28号旁绿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安自然资〔2026〕3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无偿收回安****交易中心0.272375公顷的石桥28号旁绿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复。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