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人民政府 关于乾龙乡供销社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转出让方案的批复

审批
四川-资阳-安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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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自然**、能源 其他
公文种类 批复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6-02-12
发布日期 2026-02-13
文号 安府函〔2026〕71号
有效性 有效
**** ****供销社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转出让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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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转出让方案的批复

安府函〔2026〕71号

****规划局:

《****供销社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方案的请示》(安自然资〔2026〕3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2009年第1次土地行政审批例会纪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按《****供销社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方案》实施供地。

此复。

附件:****供销社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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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


附件

****供销社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转出让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2009年第1次土地行政审批例会纪要,制定本划拨转出让方案。

一、基本情况

经核,该宗****中心供销**社,土地位于乾龙乡回龙街22号,净用地面积为467.45平方米,证载土地用途为教学,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房屋建筑面积为237.36平方米。

二、拍卖情况

该宗地于2011年8月24日拍卖,拍卖土地面积为388.6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2.1平方米,拍卖约定宗地划拨转出让涉及的土地出让金补交由买受人承担。

三、规划情况

经核实,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根****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回函单(安村规〔2010〕013号),该宗地容积率≤2.1。

四、供地方式

协议出让。

四、出让金额

以27767元核收划拨转出让价款。

五、办理程序

****政府批准后,由该宗地受让人缴纳罚款4675元后,土地用途由划拨教学转为出让居住,并由受让人按程序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土地使用条件、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

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现状。

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七、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起始时间2011年8月24日起。

八、组织实施

经批准后的划拨转出让方案由****规划局按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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