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成交信息
| 项目名称 | ****医用隔帘、窗帘及轨道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时间 | 2026年2月13日下午15:00 整 |
| 成交单位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14日 |
| 联系人 | ****后勤保障部 赵老师/朱老师 |
| 联系电话 | 0564-****279 |
| 备注: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14日下午17:00****保障部以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后勤保障部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