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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22MA2WFR6F6D | 建设单位法人:王刚 |
| 侯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分中心 |
| **省**市**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与来福路** |
| ****开发区新桥片区集中供热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淮****分中心 **淮****分中心 |
| 经度:116.878611 纬度: 32.046389 | ****机关:****服务中心****中心环保窗口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6 |
| 淮(寿)环评淮(寿)环评淮(寿)环评〔2023〕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22MA2WFR6F6D001U |
| 2025-06-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420 |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22MA2WFR6F6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赛****公司 |
| ****0104MA2T3WFEO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E66TCY4G | 竣工时间:2025-10-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8469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蒸汽量为26万t/a、生物质炭1.6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蒸汽量为26万t/a、生物质炭1.6万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物质→破碎(→气化炉→生物质炭(蒸汽至锅炉))→锅炉→蒸汽输送至供热管网 | 实际建设情况:生物质→破碎(→气化炉→生物质炭(蒸汽至锅炉))→锅炉→蒸汽输送至供热管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水环境保护。采用雨污分流制,各类废水分类分质处理,设置雨污流向标志。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初步沉淀后在场地内回用,沉淀泥浆用于填垫低洼地;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是软化系统外排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软化系统外排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规范建设雨水排放口,雨水进入雨水市政管网。设置事故应急池(500m3);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总排口。 2.做好大气环境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临时堆放场进行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密闭或覆盖。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硬质围挡,场区道路硬化处理等“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破碎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以及无组织废气。(1)锅炉燃烧废气:锅炉配备“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高效除尘设施,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套“SDS干法脱硫+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处理达标后,由4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破碎粉尘:设置1台破碎机用于处理未满足锅炉入料粒度的燃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燃料堆存、卸料环节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生物质燃料进厂解包卸料在全封闭式给料库内(给料库保持车辆出入口,并设置自动卷帘门),给料库的燃料经过装载机卸入料斗后,通过封闭式的带式输送机输送至炉前料仓;在各转运点设置收尘装置,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布袋除尘器布袋定期清灰、破损后更换,集气罩、风机风量和排气简按要求规范设置。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产噪设备管理,减轻施工噪声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泵、风机和循环冷却塔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车辆进出厂区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按照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要求运往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禁止向河道水系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灰渣、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树脂和生活垃圾。通过“**省固体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办理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建筑面积为20m2危废暂存库,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树脂暂存于软水站,外售综合利用;锅炉燃烧的灰渣暂存于储渣间和灰库,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软化系统外排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 本次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软化系统外排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淝河。 (二)废气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和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 本次扩建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通过1套“旋风除尘器+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SCR脱硝”(TA001、TA002)处理,由1根4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三)噪声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在 70~90dB(A)。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本次扩建项目废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炉渣和飞灰分别暂存于储渣间和灰库,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树脂暂存于软水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次扩建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炭库外西北角,建筑面积为20m2。 |
| 环评设计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分别通过1套“SDS干法脱硫+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处理,实际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通过1套“旋风除尘器+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SCR脱硝”(TA001、TA002)处理,废气治理设施组合的位置发生变动,未导致废气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建设单位采取分区防渗的措施:危废暂存库、事故池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锅炉房、给料库、储渣间、炭库、灰库、消防水池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防渗技术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加强运行期巡检和环境管理,出现泄漏及时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风险防范管理措施。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生物质气化燃气。环境风险为可能会发生生物质气化燃气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本次扩建后设置50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在雨污水排放口设置切断装置;若发生事故,及时拉开排污口切断装置,将事故废水引入事故池,经厂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明确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取得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与备案表,备案编号为:340422-2025-075-L。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256 | 3.408 | 0 | 0 | 0 | 3.434 | 3.408 | |
| 0.0666 | 1.704 | 0 | 0 | 0 | 1.771 | 1.704 | |
| 0.0051 | 0.1704 | 0 | 0 | 0 | 0.175 | 0.1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3.6687 | 0.3512 | 0 | 0 | 0 | 4.02 | 0.351 | / |
| 8.5849 | 2.8743 | 0 | 0 | 0 | 11.459 | 2.874 | / |
| 2.6231 | 0.8053 | 0 | 0 | 0 | 3.428 | 0.805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项目废水排放执****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本次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软化系统外排水、循环冷却塔排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淝河。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值范围为7.8~9.0,COD日均浓度分别为28mg/L、37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6.6mg/L、8.5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76mg/L、162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3.69mg/L、7.06mg/L,均满****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
| 1 | 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2套“旋风除尘器+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SCR脱硝”(TA001、TA002)+1根45m高排气筒(DA002);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1套布袋除尘器(TA003)+1根15m高排气筒(DA003)。 | 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颗粒物、SO2、NOx 浓度限值分别为10mg/m3、35mg/m3、50mg/m3)。烟气排放浓度按照基准氧含量 6%折算。破碎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本次扩建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通过1套“旋风除尘器+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SCR脱硝”(TA001、TA002)处理,由1根4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2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7mg/m3、0.1440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检出限为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9mg/m3、0.6935kg/h,满足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SO2、NOx 浓度限值分别为10mg/m3、35mg/m3、50mg/m3);DA003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0mg/m3、0.006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4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1 | 无 |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在 70~90dB(A)。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隔声等措施降噪。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2dB(A)、夜间最大值为54.5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按照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要求运往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禁止向河道水系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灰渣、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树脂和生活垃圾。通过“**省固体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办理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建筑面积为20m2危废暂存库,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树脂暂存于软水站,外售综合利用;锅炉燃烧的灰渣暂存于储渣间和灰库,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本次扩建项目废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处置;炉渣和飞灰分别暂存于储渣间和灰库,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树脂暂存于软水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次扩建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炭库外西北角,建筑面积为20m2。 |
| 1 |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生物质气化燃气。环境风险为可能会发生生物质气化燃气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本次扩建后设置50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在雨污水排放口设置切断装置;若发生事故,及时拉开排污口切断装置,将事故废水引入事故池,经厂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明确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取得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与备案表,备案编号为:340422-2025-075-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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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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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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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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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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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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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