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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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八、政府采购政策”“第17点”补充说明: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应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财政部**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客户端的《报价分册》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处上传“《声明函》或财政部**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财政部**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供应商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扣除优惠。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不享受本国产品的价格扣除政策。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蕉**古溪路7号

联系方式:0593-****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联系方式:0593-****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慧、黄德勇、王惠霞、蒋润泽

电话:0593-****755

****


2026年02月13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13
信息变更
2025年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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