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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开展**县大甲工业集中区2025-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 让 年 限 | 出 让 价 款 | 置换地补差价 | 出 让 定 金 | ||||
| 容积 率 | 绿地率 | 建筑 系数 | 建筑 密度 | 建筑限高 | ||||||||
| 古国土让〔2026〕 1号 | **县大甲工业集中区2025-6号宗地 | 3.3528 公顷 | 二类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 ≥1.1且≤2.2 | ≥10%且≤20% | ≥40% | ≥30% | 24米 | 50年 | 1008.0611 万元 | 165.9273 万元 | 201.61222 万元 |
| 备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建设成套住宅、酒楼、****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房进行出售、出租。具体按照《****关于**县大甲工业集中区2025-6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古自然资〔2025〕193号)文件规定执行 | ||||||||||||
二、公示期限
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4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联系单位提出。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按规定出让。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街道614中路96号
邮政编码:352200
联系电话:0593-****350
联 系 人:许先生、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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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