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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2-13
| 项目名称 | **县35KV(10KV)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县**、明心寺镇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100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志刚 | |
| 联系人 | *曼玲 | 联系电话 | 187****8634 | |
| 项目投资(万元) | 89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8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6-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35KV线路及电力排管通道各约12.3公里、10KV线路及电力排管通道各约13.6公里,同步建设开关柜、电缆检查井等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生态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产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 三级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 临时排污管道 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环保措施: 土石方通过临时堆放区暂时储存,并遮盖防尘网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回填,做到土石方平衡。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间和夜间施工。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和施工作业面,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做到生态平衡。 | |
| 承诺:**** *志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志刚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