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酰胺类物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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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酰胺类物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对“聚丙烯酰胺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聚丙烯酰胺类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6年1月22日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及结果

评标日期:2026年2月12日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9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结果: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废标。

五、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评标结果公示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七、对本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体育路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及电话:丁先生 159****1534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李建红、赵**

联系电话:0375-****573、0375-****570

邮 箱:****@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620

平台技术电话:152****0901 159****0605

八、监督单位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103

****集团审计部:037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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