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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电子政务外网2021-2026年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市电子政务外网2021-2026年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市电子政务外网2021-2026年建设项目(第二期) |
| 2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1、价格分 10分”中标书代写 | (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领域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柳财采〔2022〕18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预留40%以上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须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60%)。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未预留部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对投标人投标总价中未预留部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后价格计算价格分。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60%)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并对该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 (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领域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柳财采〔2022〕18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预留40%以上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未预留部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对投标人投标总价中未预留部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后价格计算价格分。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并对该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三中路66号
联系方式:0772-****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环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0772-****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菲杰
电 话:077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