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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干镇龙醒村村道及附属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施工)
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单位:
尚干镇龙醒村村道及附属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资格文件的“十九、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现修改如下:标书代写
十九、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2、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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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