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1吨礼舒替尼原料药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海****园区青化路18号;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项目位于**省**市海****园区青化路18号,项目总投资3635万元,依托现有D、E车间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和**厂房,升级改造反应釜、离心机、干燥机、过滤器、粉碎机等设备,以四氢呋喃、乙酸乙酯、二氯甲烷、正庚烷、无水乙醇、95%乙醇和丙酮等为原辅料,采用脱保护反应、取代反应、减压脱溶、洗涤除杂、萃取、纯化、离心、结晶等生产工艺,生产礼舒替尼原料药,项目达产后可具备年产1吨礼舒替尼原料药的生产能力。原有度鲁特韦、雷迪帕韦产品于本项目正式取消生产。本项目产品方案、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4.1.2-3至表4.1.2-4,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2-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不断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碳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和**利用效率、清洁生产水平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萃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等。萃取废水经车间“蒸发浓缩+冷凝”预处理后与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工艺为“芬顿法+PBR+短程催化氧化+低浓度池+水解酸化+UASB(厌氧)+缺氧+好氧+初沉+终沉+**池”,处理后接管至光大水务****公司深度处理,尾水排入长江。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本项目废水污染物pH、COD、SS、总磷、氨氮、TN等因子排放执行企业与光大水务****公司协议浓度要求,二氯甲烷排放参照执行《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939-2020)表4限值,AOX、全盐量排放执行光大水务****公司接管标准要求。详见《报告书》表2.3.2-表2.3.4。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气(包括车间废水预处理废气)、设备清洗废气、危废暂存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实验室废气、RTO装置废气等。工艺废气(含车间废水预处理废气)通过管道密闭收集,不含氯废气采用“碱洗+除雾+RTO+急冷+碱洗”处理,最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含氯废气采用“压缩/冷凝-膜分离-变压吸附”处理,最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设备清洗废气通过管道、集气罩、车间整体抽风收集,危废暂存废气通过车间密闭抽风收集,污水处理废气通过车间密闭抽风收集,以上收集后废气与工艺废气中不含氯废气一同采用“碱洗+除雾+RTO+急冷+碱洗”处理,最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车间逸散废气、车间收集不完全废气、设备清洗废气以及危废库、污水处理站等未收集的废气,企业拟通过物料密闭输送、加强生产管理、密闭微负压收集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1#排气筒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其中乙酸乙酯、丙酮排放执行表2特征项目排放限值,NMHC、TVOC、颗粒物(药尘-其他)排放执行表1工艺废气对应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排放执行表3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同步执行表1及表3排放限值,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表5燃烧(焚烧、氧化)装置排放限值;2#排气筒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其中二氯甲烷、HCl排放执行表2特征项目排放限值,NMHC、TVOC排放执行表1工艺废气对应限值。无组织废气中,HCl、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7限值;NMHC厂区内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6限值,厂界二氯甲烷、颗粒物、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详见《报告书》表2.3.2-1至表2.3.2-2。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蒸馏废液、洗涤废液、结晶废液、设备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委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对**项目重点区域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园区防控体系及周边企业应急设施联动,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1#排气筒设置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在线监测装置,污水排口设置流量、pH、COD、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自动监测装置,雨水排口设置流量、pH、COD、氟化物自动监测装置,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报告书》表8.3.1-1。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新污染物管控要求。项目涉及使用新污染物和优先控制化学品二氯甲烷。严格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公告2017年第83号)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并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十)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淘汰度鲁特韦、雷迪帕韦产品;强化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在企业废水总排口及雨水排放口安装氟化物在线监控装置;更新厂区内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等排口标志牌;强化危废库、沿河厂界围堰等防渗透、泄漏措施。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了信息公开。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7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3-****1009,通讯地址:**市**区**南路150****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