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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753万元
| **** | 监测编号|||||||||||
| **市**街道驻地的房地产一宗 | 转让底价(万元)752.67 | ||||||||||
| 2026年01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03月0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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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立土地房****公司 | 评估基准日2025年11月18日 | ||||||||||
| 752.67万元 | 备案单位海****管理局 | ||||||||||
| 2026年01月19日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 |
| 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挂牌8个周期 |
| 一次性支付 |
| 1、该资产已办理产权变更,权属明确无争议。 2、标的闲置中,6869.65㎡土地使用权及8处房屋建筑面积4262.65㎡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188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191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192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194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196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180号均可办理过户及房产证。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荣立[2025]第RL-FDC-66号《资产评估报告》。 |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勘探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接受标的现状转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
| 网络竞价 |
| 是 |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否 |
| 是 |
| 2026年03月05日 |
| **** | |||
| 山****经济开发区黄海大道中路18号 | |||
| 薛伟伟 |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 | ||
| ****公司 | |||
| 张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5-****326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