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县27010-202502号地块清洁服务业项目”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县27010-202502号地块清洁服务业项目”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县27010-202502号地块清洁服务业项目”位于**县**科技**南二环路与七号路交汇处东南侧,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琼(2025)**县不动产权第****270号,证载用地面积22730㎡。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项目于2025年5月1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体经济技术指标:分期用地面积22302.46㎡,总建筑面积:34641.15㎡,地上总建筑面积32562.21㎡,地下总建筑面积2078.94㎡,总计容面积31574.21㎡,不计容面积3066.91㎡,容积率1.95,建筑密度47.21%,绿地率为1.55%,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65个。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为:
1.总平面图布局调整;
2.1号楼、2号楼、5号楼平面布局调整;
3.新增3号楼(倒班宿舍)单体工程。
调整后项目整体经济技术指标为:分期用地面积22730㎡,总建筑面积:41161.56㎡,地上总建筑面积39606.58㎡,地下总建筑面积1554.98㎡,总计容面积53657.55㎡,不计容面积2882.67㎡,容积率2.36,建筑密度47.21%,绿地率为1.55%,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81个。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6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8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关于******公司“**县27010-202502号地块清洁服务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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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