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6-02-13
为加快推进**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运营管理,充分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加快**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公开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授权运营模式与期限
采用整体授权模式,授权符合条件的法人组织作为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治理、开发、运营,并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
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5年。
二、授权运营范围
****政府依法持有的公共数据**,在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均纳入授权运营范围。
三、授权运营内容
运营机构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共数据**进行基础治理和加工,面向经营主体提供初级数据产品和服务,建立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选择并管理经营主体,组织做好数据产品和服务登记,接受管理机构、实施机构的监管、评价和社会监督。提供公共数据**目录编制支持、应用场景探索等服务,推动市场生态健康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信用状况与商业信誉良好。
(二)专业能力:熟悉公共数据管理和应用相关要求,具备数据**治理、开发、加工、运营所需的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工具以及本地化专业服务团队与办公场所。
(三)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保护要求,具备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拥有成熟的技术防护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监测等)和应急处置机制及能力,能够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近2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四)行业影响力:在数据要素流通、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具备较好的行业口碑和生态建设能力。
(五)合规认知:熟悉关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据运营其他相关要求,以及上位法律法规**策文件针对运营机构的其他相关要求。
五、申报流程
(一)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将《**市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机构申请材料》(见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材料在2026年3月3日17:00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不再接收。
纸质材料:2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至长****市政府大楼二楼东211-1办公室(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电子材料:将全部申报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 邮件主题和文件名按照“**市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机构申请材料-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中心对如期送达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知其参与综合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及时反馈情况并告知理由。
(三)综合评审
********委员会。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分,多维度评估申报单位的运营能力。
(四)结果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选运营机构名单,在**市数据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需实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佐证依据。****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异议处理意见并告知异议提出方。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按流程签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已入选的,撤销入选资格并终止**。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数量应不少于3家,如资格审查合格单位数量少于3家,****中心于本次资料申报截止时间起30日内另行发布遴选公告。标书代写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办公厅关于加快**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执行。
(四)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联系。
七、联系方式
地址:****政府大楼二楼211-1办公室(**市**区**大道218号)
联系电话:0731-****6782
联系人:何女士
附件:
1.**市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2.**市公共数据**整体授权运营机构综合评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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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