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2024年至2026年监理服务(大型****能源部分)部分市州补充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公司****公司2024年至2026年监理服务(大型****能源部分)部分市州补充采购(项目编号:****)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采购不含税金额8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含税金额84.80万元。本次采购的预估规模、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 标段 |
对应实施区域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预估采购规模 |
|
| 不含税(万元) |
含税(万元) |
|||
| 1 |
凉山、**、** |
1 |
56 |
59.36 |
| 2 |
**(****区域(**区、**区)、****区域(**区、**区)、****区域(**市、**县)、****区域(**区、**市)、****区域(**市、**市)、**高新**域(高新**、**区))、**、** |
1 |
24 |
25.44 |
| 合计 |
2 |
80 |
84.80 |
|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允许供应商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2个;成交份额均100%。
1.7.1成交供应商推荐原则:本项目实行限**则(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具体推荐方式如下:
(1)所有标段均按照各标段内综合得分进行排名,推荐前2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当出现评审价格一致时,以服务能力得分高的优先;若服务能力得分时,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
(2****委员会将按照标段顺序由小到大依次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全部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均推荐完成后,再根据标段内供应商综合排名依次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3)当同一供应商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1次后,后序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该标段的下一名次递补;当同一供应商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1次后,后序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该标段的下一名次递补,以此类推直至推荐完成。
(4)若某标段因供应商被推荐次数达到上限而无法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时,按实际数量推荐。
1.7.2成交原则: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每个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7.3重新采购限**则:按照本项目异常情况预案,出现1个或多个标段重新进行采购时:已作为该项目任一标段前续采购结果确认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可参与该标段响应,但不再推荐为该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其推荐原则及成交原则仍按上述要求执行。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标段均在模块基准价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ON)10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模块基准价见下表:
| 项目类型 |
能源项目 |
||
| 备电项目 |
换电项目 |
充电项目 |
|
| 不含税基准价(元) |
300 |
200 |
200 |
| 说明:三州地区(凉山、**、**)调整系数取1.3; |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4年至2026年监理服务(大型****能源部分)部分市州补充采购
2.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9月30日。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相应要求。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须具备以下(1)、(2)资质之一:
(1)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监理服务;(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签订或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4)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类似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5)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6)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7)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业绩: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4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核查供应商控股关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审查相关承诺。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6.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1日】起)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0)被****公司【****公司或对应响应标段所在地市】列入【**/**省/对应响应标段地市级】“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1)被****公司【****公司或对应响应标段所在地市】列入【监理】服务“中国铁塔【**级或总部级/**省级/对应响应标段地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2****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4)在****公司****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监理服务】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7人员配置要求:
| 序号 |
人员类别 |
标段1最低配置人数数量 |
标段2最低配置人数数量 |
标段间 |
单标段内 |
人员素质要求 |
人员证明材料要求 |
是否允许劳务派遣 |
人员职责 |
| 1 |
单位主要负责人 |
1 |
1 |
可复用 |
不可复用 |
1、具备有效的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
(1)基本证明材料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和Ⅰ类监理人员和Ⅱ类监理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2025年6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公司****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
否 |
/ |
| 2 |
总监理工程师 |
3 |
3 |
可复用 |
不可复用 |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否 |
/ |
|
| 3 |
安全监理人员 |
3 |
3 |
可复用 |
不可复用 |
1、具备有效的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
否 |
/ |
|
| 4 |
Ⅰ类监理人员 |
1 |
1 |
可复用 |
不可复用 |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否 |
主要职责:****公司按相关要求,规范、有效开展监理工作;****公司的监理业务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动态****公司****公司的相关要求,****公司监理人员传达、宣贯。 |
|
| 5 |
Ⅱ类监理人员 |
3 |
3 |
可复用 |
不可复用 |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
| 6 |
Ⅲ类监理人员 |
按需确定 |
按需确定 |
可复用 |
不可复用 |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在响应时Ⅲ类监理人员仅审查《偏离表》情况,如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要求,否决其响应。 |
否 |
****公司层面的现场监理工作,以及工程项目的其他支撑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备电、换电、充电等专业的各类**、改造(含维护改造)施工内容的常规监理服务,含旁站、巡检、平行检验等,双打卡监督管理,施工作业流程监督、工程验收等。 |
| 7 |
省级业务技术负责人 |
按需确定 |
按需确定 |
可复用 |
不可复用 |
成交单位应配置省级业务技术负责人1至3名(应满足Ⅰ类或Ⅱ类监理人员要求,其工资、差旅等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省级业务技术负责人具体人员配置数量由成交单位根据成交的市州数量、业务规模及相关管理需要确定; |
响应时省级业务技术负责人仅审查《偏离表》情况,如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要求,否决其响应。 |
否 |
****公司的监理业务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开展远程和现场的各类监督检查,确保成交市州的监理服务满足采购及合同的相关要求,持续推动监理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动态****公司****公司的相关要求,****公司监理人员传达、宣贯;****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问题,并及时反****公司****公司等。 |
3.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审查相关承诺。
(2)不得存在《****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中约定的禁止参与**/**省充分竞争领域新项目采购活动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
(3)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1****公司响应/投标,****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公司****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公司的,****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规范追究供应商责任和相应处罚。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2月14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26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电子标服务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叁佰 元人民币(小写:300.00元),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平台默认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潜在供应商也可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届时发票将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6.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1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bid.****.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cicdi.cn】)提出。
10.2监督部门:********办公室。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银木街19号
联 系 人:康老师
电 话: 028-****180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蜀兴西街36号6楼
项 目负责 人:何欣 蔡聪 谭宇 王凤瑛 李腾飞
电 话: 180****8891 176****2893
邮 箱: ****@cicdi.cn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 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