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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鑫鹏****公司建设的复合改性橡塑****工业园区创业大道与海景大道交汇处,已具有[桂(2022)**县不动产权第****495号]不动产权证,证载土地面积16842.6平方米,现该公司根据建设需要,申请调整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
调整内容:1、取消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中两栋5层成品仓库、一栋8层科研楼、两栋1层车间、篮球场及羽毛球场。2、保留已建4层生产辅助用房、已建2层车间、已建1层成品库。3、新规划建设一栋1层车间、一栋3层车间。
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方案总建筑占地面积8971.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438.2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20438.21平方米,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密度为53.27%;容积率为1.21;绿地率为10%;机动车停车位82个。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整体立面造型为现代简约风格,建筑外墙颜色以米白色为主浅灰色为辅,坡屋顶为浅灰色彩钢瓦。
凡与该项目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有利害关系的人或单位对该申请事项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需要举行听证,请于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2月13日~2月28日)之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公示同时刊载于****门户网站及项目现场)
办公地址:**县金**路160号(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059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2.项目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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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