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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规划区改扩建的需求,增强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对现有用地进行整理,决定编制《**高新区**街以东发展路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制定相关控制要求。
项目地块位于**街以东,发展路以南,东西向长度约为610米,南北向长度约为560米,规划用地面积22.61公顷。规划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标准执行,对用地性质、土地使用强度、道路交通设施等提出了规划控制要求。其中机关团体用地2.32公顷,科研用地4.57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5.30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0.32公顷,公园绿地10.10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此规划存在不同意见的周边居民、法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本规划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召开项目听证会的申请,我单位将按照申请内容,于20日内组织召开听证会。如对此规划无异议,我单位将于该规划公示30天后,依法履行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通讯地址:****213室
邮政编码:163318
联系电话:0459-****503
电子邮箱:****@163.com
公示日期: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14日下载下载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