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路(正源街-灵水街)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十一路(正源街-灵水街)道路工程已****管理局以《关于**市**十一路(正源街-灵水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6〕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代码:****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道路全长500.1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海绵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正源街以东,灵水街以西,凤仪路以南,望湖巷以北。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及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0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4.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市****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78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室
联系人:李明
联系方式:0951-****2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榜铭园2号商务楼1408室
联系人:潘秋霞 刘婷 任东
联系方式:183****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