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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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现将《****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根据《**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闽工信规〔2025〕10号)(附件2),申报主体及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本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具备较好的研发设计能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才队伍,研究试验基础条件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

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要求,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涉及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3.申报项目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或中试,攻关领域原则上应符合当年度指导目录(附件3),项目投入不低于300万元,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或先进标准,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申报主体应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部门涉黑涉恶名单。

2.申报项目预期突破的技术指标应高于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3.申报项目一般应进入中试阶段,项目被省工信厅正式立项后,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到期组织验收,验收时项目应实现产业化,形成的产品须在我省生产。

4.每个申报主体限牵头申报1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行排重管理,同一项目已获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研究内容同时申报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工信厅不同处室的各类省级专项资金。

5.截至2026年1月底,获省财政资金补助但未验收的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牵头单位不得再次牵头申报;历年已入选但验收未通过项目的牵头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6.鼓励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攻关。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二、申报程序

根据申报要求,**仅可推荐人工智能领域项目,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我局申报,我局将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上报省工信厅。中央在闽单位、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由所在单位向省工信厅推荐申报(仅限推荐1项)。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6年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4),并提供申报资质、项目研发投入、研发条件、团队研发实力、**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胶状,书脊标注:2026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公司名称。

(二)并填写《2026年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

(三)相关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3份,对应材料光盘1份(盖章彩色扫描版、Word版)。

四、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3月6日下班前将上述****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

五、联系方式

****创新发展处

联系电话:****770

地址:**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9室

附件:1.****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2.**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闽工信规〔2025〕10号

3.2026年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

4.2026年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5.2026年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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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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