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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年处理100万吨尾矿高价值金属清洁提取项目一期工程》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100万吨尾矿高价值金属清洁提取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市边境经济**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期年处理40万吨铁尾矿,用于生产镁矿粉、改良土、环保砖以及副产铁氧化物等。项目**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等,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硬化及绿化等辅助附属工程。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东环路西、神****公司对面
联系方式:邵经理159****8586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区**东街**汇A座1815
邮编:010010
Email:****@qq.com
联系方式:徐总156****3323
四、公众意见征求
征求范围:******市边境经济**区附近的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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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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