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文23储气库消防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公司****公司文23储气库消防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采购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市
采购包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集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集团固定消防设施管理细则》等要求,需对文23储气库消防设施定期开展维保工作。
采购包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2-13 19:00:00
2026-02-26 19: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3-02 09:00:00
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03-02 09:00:00
递交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开启方式:
线上
采购包内容:
(1)注采站、单井井场的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2)消防供水系统;(3)消防广播和电话系统;(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5)感烟感温报警系统;(6)手动火灾报警功能、消防水罐储水量、测试液位检测报警功能、声光报警功能等进行巡查、测试与维修;(7)经甲方同意的如消防阀井、消防栓等设备设施的维修;按照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响应人资格要求:
2.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选商。 2.1 资格要求 无。 2.2财务要求 2.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2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响应人于202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响应人于2026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5****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6年4月底前,****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5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4****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5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响应人于2026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第2.2.2中(2)****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4****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5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5****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4)响应人于2026年以前****事务所审计的,****公司****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5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2.3 信誉要求 2.3.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2 响应人、法定代****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3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3.4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3.5 没有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 2.4 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消防维保技术服务相关项目业绩。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5 人员要求 响应人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和2名技术服务人员。提供人员配置方案或承诺(格式自拟) (1)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注册二级消防工程师。(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技术服务人员均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维保方向)(提供证书扫描件) (3)以上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替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以上人员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7 其他要求 2.7.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天 23 时
公告内容:
/
监督部门:
/
采购人:
****
联系人:
罗莎
联系电话:
156****5133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李春洋
联系电话:
151****8855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lichunyang@cntci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