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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1MA498WN77L | 建设单位法人:严火舟 |
| 严梦凡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长江埠发展****工业园) |
| ****高纯一氧化碳、高纯电子气的生产、回收、提纯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长江埠发展****工业园) |
| 经度:113.73434 纬度: 30.8793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24 |
| 孝环函〔2022〕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8-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1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498WN7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81MA498WN77L | 验收监测单位:**** |
| ****0981MA498WN77L | 竣工时间:2022-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3-08-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933-1-1.html |
| ****环境局关于高纯一氧化碳、高纯电子气的生产、回收、提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高纯一氧化碳、高纯电子气的生产、回收、提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对《高纯一氧化碳、高纯电子气的生产、回收、提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高纯一氧化碳、高纯电子气的生产、回收、提纯建设项目位于****工业园发展三路,项目性质为**项目,总占地面积 30702.68㎡。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甲类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门卫室、控制室等主体和公辅工程;仓库等储运工程;废水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固废治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消防系统、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风险防范工程;甲类车间设置一条高纯一氧化碳生产线(本项目仅生产高纯一氧化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00吨的高纯一氧化碳规模。本项目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4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拟定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现场搬运及堆放,车辆及施工机械造成道路扬尘。通过对施工现场合理化管理,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临时沉砂池、沉淀池等设施,用于处理场地雨水及施工废水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设置遮蔽物,压缩施工车辆行车密度以及控制鸣笛,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保养,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处置,禁止随意倾倒,****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生产过程的废气排放主要来源于在加料过程中排放的甲酸(以VOCs计),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VOCs无组织排放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用水、车间冲洗水、初期雨水和工艺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引入化粪池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冲洗水和工艺****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0t/d。厂区废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检修废油等等,厂区**10㎡的危废暂存间一座,各类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哲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该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管理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采取主动挤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池体及管道)、事故应急池等,须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厂区须设置地下水监控井,用于监测场地内及影响范围内潜水层水质动态。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各风险单元按环评要求设置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厂区须设置1座有效容积不小于300m3事故应急池和1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健全和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7.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废水排口须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污染物监测数据联网,同时严格按照《报告书》和排污许可规范要求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三、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核定为:化学需氧量(COD)0.202t/a、氨氮(NH3-N)0.02t/a、挥发性有机物(VOCs)0.007t/a。 四、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加大管理、操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制定完善的检修和维修操作规程,进一步降低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量,结合特殊气象条件预警,制定和实施环境应急方案,必要时采取降低主体工程装置生产负荷等应急措施。建立产品质量标准和环境监控体系,严格按环保相关要求管控产品的流向、用途和质量,建立档案台帐,防止出现再生污染。 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要求,****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七、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生产、卫生防护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八、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其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九、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当按规定重新报审。 十、****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请你公司收到本项目批复10日内,****环境局****分局报送项目《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自觉接受日常环境监管。 ****环境局 2022年1月24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均未发生变化 与环评意见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策略及市场原因,对备案证中其他产品不生产,仅建设500吨一氧化碳 与环评意见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品品种、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均未发生变化 本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与环评意见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没有发生变化,与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的防治设施保持一致。人员办公生活污水经污水一体化处****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环保设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运行 人员办公生活污水经污水一体化处****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无废气主要排放口 本项目噪声、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委托合法单位处置 与环评意见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没有发生变化,与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的防治设施保持一致。人员办公生活污水经污水一体化处****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环保设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运行 人员办公生活污水经污水一体化处****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无废气主要排放口 本项目噪声、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委托合法单位处置 与环评意见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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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9 | 0.128 | 0.202 | 0 | 0 | 1.557 | 0.128 | |
| 0.145 | 0.018 | 0.02 | 0 | 0 | 0.163 | 0.01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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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化粪池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 | 监测废水总排口 | |
| 2 | 初期雨水沉淀池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初期雨水池 | 监测废水总排口,监测2天,4次/天 |
| 1 | 排气扇若干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车间安装排气扇强化通风 | 有效控制无组织挥发,排放浓度达标 |
| 1 | 利用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对周边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风机、泵类)布置在厂区中部远离厂界的位置,利用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影响; | 厂界昼间等效连续 A 声级 51~56dB (A),夜间 41~47dB (A),满足距离衰减及配套措施的降噪效果 |
| 1 | 采取主动挤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池体及管道)、事故应急池等,须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厂区须设置地下水监控井,用于监测场地内及影响范围内潜水层水质动态。 | 一般防渗:对厂区地面除绿化用地外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重点防渗:地基先用三合土夯实后,采取三合土铺底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检修废油等等,厂区**10㎡的危废暂存间一座,各类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哲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该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管理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1 | 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各风险单元按环评要求设置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厂区须设置1座有效容积不小于300m3事故应急池和1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健全和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 初期雨水池150m3,设置300m3应急事故池一个,消防水池100m3。 |
| 项目于2020年4月委托编制《****高纯一氧化碳、高纯电子气的生产、回收、提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2年1月24日取得**市生态环境部门批复(孝环函〔2022〕11号)。 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落实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雨污分流、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建设、排污许可证办理及总量控制指标等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0981MA498K3Y8J001V),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建设有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池(150m3)、事故应急池(300m3)、消防水池(100m3)、危废暂存间(10m2)等。 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未发生重大变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不得通过验收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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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工业园,环评及批复未涉及环保搬迁内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不存在环保搬迁情形,建设地点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选址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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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评报告,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控制因子为COD、NH-N及挥发性有机物。 需落实总量指标: COD:0.202 t/a NH-N:0.020 t/a 挥发性有机物:0.007 t/a 企业需依法申请并落实总量控制指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落实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生产规模与环评一致,未增加产能,未新增污染物排放,不涉及区域削减替代措施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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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及批复要求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建设,落实雨污分流及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影响;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生态保护及管理措施。厂区已进行硬化及绿化建设;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建设150m3初期雨水池、300m3事故应急池及100m3消防水池;重点区域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未发生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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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为**工业项目,环评及批复未涉及功能置换内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性质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功能置换或用途变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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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及批复要求企业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规范设置排污口及在线监测设施,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落实COD、NH-N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指标;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运行台账;规范设置排污口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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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