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现将“塑料边框加工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塑料边框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址:****办事处****委员会****监狱内
建设内容:租用厂房,**8条铸塑生产线;**2条塑料改性造粒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徐玉胜
联系电话: 139****6290
通讯地址: ****办事处****委员会****监狱内
三、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红云街道红锦路294****花园小区17栋2单元301室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183****4461
邮 箱:****@139.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意见,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点击本文附件下载或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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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