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权利人申请,我局拟对玖龙****公司项目用地进行用地规划合并,现将用地规划合并方案向社会公示。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地进行用地规划合并。
一、用地规划合并基本情况
玖龙****公司项目用地位于**区(**)工业区向海大道以南、三号路以东,地块一用地面积为654027.14㎡、地块三用地面积为325255.96㎡、地块四用地面积为10861㎡、地块六用地面积为1861.91㎡、地块七用地面积为35980.68㎡、地块九用地面积为233279.31㎡、地块十用地面积为364154.15㎡、地块十一用地面积为328785.76㎡、地块十三用地面积为65932㎡、地块十四用地面积为215494.0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均为≥0.9且≤1.8,建筑系数均为≥40%且≤65%,绿地率均为≤20%;地块二用地面积为302684.04㎡、地块五用地面积为51818.13㎡、地块八用地面积为43435.88㎡、地块十二用地面积为34796.85㎡、地块十五用地面积为600272.11㎡、地块十六用地面积为15848.95㎡,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均为≥0.9且≤1.8,建筑系数均为≥40%且≤65%,绿地率均为≤20%。现将上述用地进行规划合并,合并后总用地面积为****487.8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9且≤1.8,建筑系数≥40%且≤65%,绿地率≤20%,合并后土地使用年限为2022年4月11日起2072年4月11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述,请于公示期间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8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产权证明等相关文件),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南路73号********管理科,注明“玖龙****公司项目用地规划合并反馈意见”字样,邮编:536000。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利害关系人签名)。逾期视为无意见。
网站地址:http://www.****.cn/xxgkbm/bhszrzyj/
特此公示。
附件:玖龙****公司项目用地规划合并方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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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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