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6-9(新会03))

国土-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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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6-9(**03))
JCR2026-9(**03) 2026年02月13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3.262752公顷 宗地坐落: **区会****处理厂东侧、规划今兴支路西侧地块
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2789.58万元 受让单位: ****
备注: 竞得人须严格按江自然资(**)设字〔2025〕5号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5-3.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8941-114196平方米(以建设用地面积计算);建筑密度:40%-70%;绿地率:5%-20%;建筑限高:≤50米。按自然**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有关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建设用地面积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其他要求:1.地块拟引入工业项目。2.投资强度≥505万元/亩,项目实际投资额≥24714.7万元(或等值外币)。3.该宗地未设置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产权,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4.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规划今兴支路及其附属设施等工程,由用地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建设;需与地块的建设项目相协调、同步建设,在竣工****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并对外开放使用。5.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办事处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6.本项目属商品厂房项目,可按照《**市工业厂房开发经营和分割销售管理的指导意见》(江建〔2024〕120号)的规定进行分割销售,并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项目建成后,每个分割单元最小建筑面积不应少于300平方米。项目可分割销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95%。全部分割登记完成后,****公司自持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含配套物业)。7.项目开发单位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8.以不动产证书登记时间计算,土地竞买人在与商品厂房购买人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以下内容:购买商品厂房2年内不得转让;购买2年以上未满5年进行转让的,****门市****办事处同意;购买5年以上进行转让的,须符合产业政策。9.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件精神处理。10.用地范围内的现状地上建(构)筑物权属清晰无争议,补偿落实到位,竞得人可临时保留使用,也可自行处置。11.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成交款(以实际到账日为准),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二、公示期:2026年02月13日 至 2026年02月1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单位地址:****门市****中心南路17号
邮政编码:529100
联 系 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0-****02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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